10月24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通报,9月15日11时40分许,警方接报警称临河区西大批发市场某商铺门口有人打架。经查,尚某某、杨某某与张某某、王某因停车纠纷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致张某某、王某受伤。因无伤情鉴定意见,当日,警方依规依法对尚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对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9月18日,临河分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张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10月10日,经鉴定,张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经进一步侦查取证,10月15日,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对尚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于同日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一起因停车纠纷引发的暴力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27岁的张女士因一辆停在自家零售店门口的黑色SUV与车主夫妇发生争执,最终导致张女士右胫腓骨干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张女士称,打人的夫妇俩据称分别曾是市场监管局和电力局的公职人员,且已经退休。在两人被行政拘留期间,有中间人带话称要花40万元私了此事。
张某某临河区张女士杨某某尚某某发布于:上海市